广东第三季度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同比增长83%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灿 发表时间:2021-10-18 22:23
金羊网  作者:马灿  2021-10-18
校外教育培训投诉6443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7.02%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粤消宣

2021年第三季度,广东消委会系统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13702件,占投诉总量的13.12%,同比增长83.43%,其中校外教育培训投诉6443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7.02%。

售后服务问题投诉突出。2021年第三季度的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投诉量位居第一,共6130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4.74%,同比增长80.88%。

因教育培训多为预付式消费,部分经营者往往会以各种优惠诱导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大额的课包,并承诺提供高品质的售后服务,而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却出现随意变更课程和任课老师、售后服务态度差、拖延处理消费者诉求等问题,未能按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合同问题投诉翻倍。2021年第三季度的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中,合同问题的投诉量位居第二,共5034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6.74%,同比增长164.67%。

投诉增长的主要原因:培训机构频繁更换培训地点、单方面调整课程安排等问题,导致消费合同无法按约定内容进行,引发消费者投诉。

虚假宣传问题不容小觑。2021年第三季度的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中,虚假宣传问题投诉量位居第三,共1234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00%,同比增长30.58%。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夸大教学效果和师资力量、课程内容与售前承诺或广告宣传不符、刻意隐瞒重要事实诱导消费、虚假促销、退费承诺不兑现或找各种理由扣费等。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呼吁,校外培训机构应坚守诚信经营理念,妥善处理现有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再面向消费者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课程。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

●对于已经签署培训合同的消费者,应关注经营者处理方案,与经营者耐心协商,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或协商解除合同。

●对于正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消费者,应比照最新政策,选择正规机构。

●认真阅读合同,谨慎签订条约。

●提高风险意识,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

●在选定机构后要先签合同再付款,注意索票索证,妥善保管相关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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