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贪小便宜,老人“免费体验”被骗,维权三年终有果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马灿 发表时间:2021-10-11 22: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马灿  2021-10-11
广州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贪小便宜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近日,年逾七旬的梁伯带着锦旗来到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感谢该会为他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原来,他被养老机构营销人员所谓的热情和关怀所蒙骗,不慎踩了“陷阱”,好在该会为他挽回了全部损失。

梁伯带着锦旗来到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市民梁伯2018年在一次参观某养老机构的项目时,受到该机构总监余某的热情接待,并在他的介绍下,参加了在广州南沙举办的推介专场“免费体验”活动。

据梁伯说,当时余某声称,活动是免费的,但需要收取2000元作为办理养老卡的定金。基于余某的“热情”和“真诚”,以及自己正寻找合适养老项目,于是梁伯没多想,通过微信转了2000元给他。

梁伯参加“免费体验”后,认为该项目不符合自己需求,因此不打算办理养老卡,便提出退款要求。但余某以“日后会另行安排旅游项目抵消该笔费用”为由,一直拖延不予退款。梁伯多次前往该养老机构要求退款,但均遭各种理由拒绝。

其后因新冠疫情爆发,该养老机构承诺的旅游活动一直未兑现,梁伯多次和余某协商退款事宜未果。于是,梁伯再次找到该养老机构要求退款。然而,该养老构机负责人表示,梁伯的2000元是以微信转账直接给余某个人,并非公司收取;而且梁伯也无法出示该机构的收款凭证,因此拒不承担退款责任。

无奈之下,梁伯向广州市消委会求助。经了解,为此事,梁伯四处奔走维权,耗费三年多时间,而且自身年事已高还有听力障碍。在广州市消委会与该机构协调中,对方坚称对员工余某收取费用不知情,且余某已经离职,因此要求梁伯自行联系余某解决。

最终,经广州市消委会调解员多次与余某沟通、协商,梁伯拿回了全部款项。

广州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不少“坑老”的投诉案例,起因都是老年人“招架不住”营销人员的热情招待,轻信养老机构的宣传广告和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继而掉入消费“陷阱”。

对此,广州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贪小便宜,被“免费”体验、“免费”旅游等宣传忽悠,对于大额度的消费更要充分了解情况,谨慎购买。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切勿私自转账给个人,注意留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有纠纷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不要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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