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信用,中信助您了解银行账户有关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规定

来源:金羊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2-26 21:48
金羊网  作者:  2021-02-26
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中信银行助您了解银行账户有关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规定。

一、对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

自2017年1月1日起 ,银行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二、单位开户审慎核实机制

(一)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不得为其开户。银行至少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业务,逐步清理。

(二)对于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强对单位开户意愿的核查。银行应当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面签并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非柜面业务,待后续了解后再审慎开通。

三、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有权拒绝开户:

1.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现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

2.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银行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银行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珍惜信用,中信银行与您携手共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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