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肖欢欢报道 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查处的一起无资质废水加工作坊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案件,以当事人被环保部门罚20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而告终。
2018年5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横档化工区发现化工区内隐藏着一间无名黑作坊,该作坊长期关门生产逃避监管。
2018年5月25日下午,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横档村委会工作人员、横档村治保会及镇公安分局民警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加工作坊所有人员已经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作坊的一个废水加工池内设有一条暗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直接通向外环境。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查封扣押,封锁现场,并对作坊废水加工池及外环境排放口的废水进行采样,送至中山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分析,经检测,该废水加工作坊排放工业废水中含有重金属物质,其中重金属铜超标17.5倍。
2018年7月19日,中山市黄圃镇公安分局成功将嫌疑人魏某抓获。环境执法人员对嫌疑人魏某进行调查询问,魏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生态环境局黄圃分局对魏某的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予罚款20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判处该无名黑作坊当事人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