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业举报数量或突破20万
9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综合处(以下简称深圳市稽查局)了解到,今年深圳职业举报数量估计将从去年的8.73万宗跃升至突破20万宗。据深圳市稽查局介绍,随着新《广告法》以及5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深圳关于食品方面的“职业投诉”数量正在大幅下降,针对产品广告的“职业投诉”正迅猛增长,产品广告的“职业投诉”已占到8月、9月总投诉量约60%。
投诉七成为虚假购物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对8月份投诉情况抽检后发现,职业索偿人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材料中有70%是虚假凭证,即交易后立刻申请退款。据执法人员介绍说,不以生产、消费为目的投诉人,不符合消费者的特征。这些索偿人在天猫等电商平台锁定猎物后下单付款,不等发货就申请退款,只是为了下一步的投诉完成购物环节,均是虚假购物行为。而被盯上的商家有的只是因为没有标注自己的专利号。《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索偿人据此和商家展开拉锯战,商讨私了金额。协商未果,职业索偿人就声称去举报要挟商家就范。
深圳市稽查局表示:“商家出售的产品或服务违规违法,我们会依据法规条文进行处罚。但索偿人大多是因和商家金额谈不妥才向政府部门举报,并将执法部门的介入当做对商家的施压工具,让不少商家不堪其扰。”
职业索偿人转向广告投诉
当下,食品方面的“职业投诉”数量正在大幅下降,针对产品广告的“职业投诉”正迅猛增长。据深圳市稽查局介绍,这与2015年新《广告法》中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规定有关,职业索偿人甚至不用再动身去购买商品,足不出户在电脑前就能完成。而5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能够限制的范围仅为食品类的职业索偿人。
《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时,发现投诉人超出合理消费或者以索取赔偿、奖励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终止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但是,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深圳市稽查局表示, 为避免政府部门的调解成为职业索偿人对商家的施压手段,条例第九十七条中表明“可终止调查”,这意味着稽查部门不再支持职业索偿人的索赔要求。此外,同之前区级分局单独解决的方式不同,现在会将职业索偿人提供的线索归纳、整理,针对普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商家进行普法教育,即《条例》规定的“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据了解,《条例》施行以来,深圳市稽查局按照第九十七条回复投诉举报的案例中,已出现来自职业索偿人的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