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高铁“座霸”,不能只靠劝说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勇 发表时间:2018-08-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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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

众所周知,铁路部门不仅销售无座票,而且高铁、动车销售不同价格的不同席别的座位,高铁、动车的商务座、一等座的价格远远比二等座要贵很多,这决定了乘坐火车出行必须对号入座,站票的乘客不能挤占他人的座位,只有在其他乘客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才能相互调换座位。这些都是乘坐火车的基本规则,也是常识。

乘客霸占他人座位,在列车长、乘警劝说的情况下,还拒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拒不把座位还给他人。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座霸”,是不文明乘坐火车的行为,既扰乱了火车的乘车秩序,也降低和损害了乘车环境和舒适度,这也是广大网友批评、谴责的原因所在。

但是,对于这种高铁“座霸”,显然不能只有劝说这一种办法,还必须有其他措施进行惩治,要用法律法规制止这类高铁“座霸”。

首先,从法律法规角度说,乘客霸占他人座位还拒不让还,实质上已经属于一种扰乱火车乘车秩序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不只是违反道德的行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信用制度也可发挥一定作用。目前,扰乱航空、铁路治安的行为,已经被纳入信用机制管理。那么对于拒不让座、占用他人座位的“座霸”,应当将其列入到乘客“黑名单”之中,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出行。

只有切实提高“座霸”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成本,才能倒逼每一位乘客依法按规文明乘坐火车出行,共同为火车出行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乘车环境。

编辑:蒋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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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高铁“座霸”,不能只靠劝说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勇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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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

众所周知,铁路部门不仅销售无座票,而且高铁、动车销售不同价格的不同席别的座位,高铁、动车的商务座、一等座的价格远远比二等座要贵很多,这决定了乘坐火车出行必须对号入座,站票的乘客不能挤占他人的座位,只有在其他乘客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才能相互调换座位。这些都是乘坐火车的基本规则,也是常识。

乘客霸占他人座位,在列车长、乘警劝说的情况下,还拒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拒不把座位还给他人。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座霸”,是不文明乘坐火车的行为,既扰乱了火车的乘车秩序,也降低和损害了乘车环境和舒适度,这也是广大网友批评、谴责的原因所在。

但是,对于这种高铁“座霸”,显然不能只有劝说这一种办法,还必须有其他措施进行惩治,要用法律法规制止这类高铁“座霸”。

首先,从法律法规角度说,乘客霸占他人座位还拒不让还,实质上已经属于一种扰乱火车乘车秩序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不只是违反道德的行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信用制度也可发挥一定作用。目前,扰乱航空、铁路治安的行为,已经被纳入信用机制管理。那么对于拒不让座、占用他人座位的“座霸”,应当将其列入到乘客“黑名单”之中,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出行。

只有切实提高“座霸”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成本,才能倒逼每一位乘客依法按规文明乘坐火车出行,共同为火车出行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乘车环境。

编辑:蒋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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